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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6年8月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005年,公司集团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公司在突破单一寿险公司经营模式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重大突破,集团化运营框架已经形成。当年保费突破200亿大关。
截止2006年2月,公司总资产已突破700亿。
198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先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
于1992年“下海”加入民营企业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在东方集团上市后,关国亮曾任职至总会计师和副总裁。
1998年,他在东方集团投资的新华人寿担任董事长。
2007年新年伊始,关国亮在一片议论声中辞去新华人寿董事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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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根据《保险法》,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及中国保监会根据本办法第二十条认定的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的法定基金。
在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下,中国保监会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此外,由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13个单位共同组成的中国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监督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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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控制:所谓“内部人控制”现象,是指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外部人)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使所有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内部人控制”风险,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青木昌彦针对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情况而提出来的,是指从前的国有企业的经理和工人在企业公司化的过程中获得相当大一部分控制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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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16亿填新华人寿26亿元资金窟窿 |
保监会近日正式对外披露了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填补新华人寿资金漏洞的情况。 保监会称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海南格林岛等3家股东所持新华人寿共2.7亿股份,用以填补新华人寿被挪资金的窟窿。这将是保险保障基金自2005年成立以来的第一案。
公开信息显示,新华人寿前任董事长关国亮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新华人寿保险资金总额约130亿元,截至2006年10月,仍有26亿元的资金窟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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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叫停新华人寿股权转让 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
| 5月24日,在上海联交所挂牌转让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02%股权被中国保监会叫停。与此同时,据《财经》报道,为了处理新华人寿违规资金运用问题,保监会已动用了16亿元保险保障基金,用于购买隆鑫集团等三家股东所持有的新华人寿2.7亿股。股权转让一旦完成,将是中国保险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的首例,中国保监会将暂时成为新华人寿的第一大股东。…【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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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披露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持股新华人寿内情 |
接近保监会的人士回应《财经》最新一期封面文章“‘内部人’关国亮”,称保监会已尽最大努力,运用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股权,属于“市场化收购”。
此次收购后,保险保障基金将持股新华人寿22.53%,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消息人士称,保监会接下来将敦促新华人寿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目前这一届董事会早在2005年12月即告届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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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对新华人寿展开“例行现场检查”,启动了对关国亮历年擅用新华人寿资金的调查。10月8日中国保监会宣布暂停关国亮履行董事长职责,工作移交给总裁孙兵,关的权力被事实终止。12月27日,他的董事长职务被正式免除。
据保监会调查,新华人寿在前任董事长关国亮执掌帅印期间,被挪用资金累计约130亿元。资金有些被关国亮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及控制新华人寿,有些被关国亮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或拆借。
保监会需要确保新华人寿被挪用的巨额资金安全返回,希望始作俑者配合,以解开所有复杂的勾连,实现产权的平顺交接。但配合的局面始终未有出现。
日前,保监会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海南格林岛等3家股东所持新华人寿共2.7亿股份,用以填补新华人寿被挪资金的窟窿。
这一事件成为中国保险业危机处置过程中的历史性标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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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22.53%股权今后的去向,保监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三缄其口,只告知记者等待最新的消息披露。即便保监会以16亿元保险保障资金补漏,距新华人寿至今未被归还的27亿元资金窟窿仍有10余亿元之差,余下的钱如何补足仍是未知数。……【详情】 |
新华人寿将走向何方? |
新华人寿的问题主要是个人的权力过于集中,掩盖了内部控制、违规投资和偿付能力不足等系列问题。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新华人寿毕竟是国内排名第四的寿险公司,2006年其保费收入达到266亿元,仍有相当雄厚的实力。只有在监管部门妥善解决关国亮挪用资金违规投资的问题后,并适当调整公司的权力制衡机制,新华人寿才能走得更远……【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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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国有保险机构实际损失10万元以上的案件,属于重大案件,国有保险机构应当按相关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这是中国保监会悄然挂在网上的《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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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保险监管,进一步深化保险公司改革,从源头防范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性文件——《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上述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时说,目前,以现代股份制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已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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